[辽宁省服装抽检合格率仅七成 总合格率90.3%]
发布日期:[2015/12/9]共阅[1188]次
辽宁省质监局对外发布辽宁省生产的电热毯、卫生纸、服装等1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总合格率为90.3%,其中服装合格率较低,为74.0%。
本次抽检涉及电热毯、纸巾纸、卫生纸、服装、脱粒机、车用润滑油、保温管、内(外)墙涂料、塑料管材管件、机床、配电板11类产品,共抽查486家企业生产的59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31家企业生产的533批次产品合格。
本次抽检合格率不足九成的有电热毯、纸巾纸、服装和机床。服装共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有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74.0%。不合格产品由沈阳市歌妮佳竣制衣厂、兴城鑫渤海制衣有限公司、沈阳卿云隆服饰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发现的质量问题是4批次产品色牢度不合格,11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含量与标识不符。
省质监局已责令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
本次抽检涉及电热毯、纸巾纸、卫生纸、服装、脱粒机、车用润滑油、保温管、内(外)墙涂料、塑料管材管件、机床、配电板11类产品,共抽查486家企业生产的59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31家企业生产的533批次产品合格。
本次抽检合格率不足九成的有电热毯、纸巾纸、服装和机床。服装共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有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74.0%。不合格产品由沈阳市歌妮佳竣制衣厂、兴城鑫渤海制衣有限公司、沈阳卿云隆服饰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发现的质量问题是4批次产品色牢度不合格,11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含量与标识不符。
省质监局已责令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








